河南罗山县衡水高级中学违规招生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24 10:32:46 | 来源: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 作者: | 责任编辑:

河南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河南罗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关于河南罗山县衡水高级中学违规招生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初中、局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近期,河南省罗山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纪委监委派驻该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开展了持续督查,发现罗山县衡水高级中学在招生工作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违规开展招生宣传;二是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规定,提前组织招生并预收学费;三是利用本校资源设施为县外高中招揽生源。

以上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十项禁令”招生纪律,扰乱了全县普通高中正常招生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7月12日,罗山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罗山县衡水高级中学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后该校仍不积极整改,依然存在上述违规招生问题。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3 ]1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罗山县衡水高级中学作出如下处理:一是对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在全县通报批评;二是责令清退违规收费;三是视学校整改情况再做进一步处理。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千万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各学校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照查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招生政策执行到位,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罗山县教育体育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罗山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罗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3年7月22日